关于2017年全市第一季度建筑市场行为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5日    来源:  作者:

鹰建字〔2017〕89号

 

各县(市、区)城乡建设局、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各有关单位:

  2017年3月6日至20日,bet365娱乐投注建筑市场督查科对市本级在建工程项目建筑市场行为进行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受检的28个在建工程,各参建主体基本履行开工前法定建设程序,依法办理工程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多数建设单位能按照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受检资料基本齐全。在受检的924项检查项目中,符合项876项,符合率94.91%。

  本次检查共下发7份整改通知书和1份停工通知书。对7个“回头看”工程已有5个项目按规定、要求、时限整改到位,20条整改意见16条已整改到位,整改率8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工程材料、设备租赁采购支付方式不符合规定或现场无法提供材料、设备租赁采购支付凭证。

  二是部分工程施工许可办理不及时,存在未批先建现象。

  三是合同中标人员与施工现场人员不一致。

  四是部分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岗履职,现场检查时无法提供监理月报等须提交的资料。

  三、处理意见

  鉴于上述存在的问题,对以下2个项目责任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1.双水坑A地块一标段项目施工单位:江西博意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鹰潭市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监理单位:江西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建设单位责任

  1.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开工前必须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严禁未批先建和边报边建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杜绝破窗效应。

  2.严禁违法发包。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未包括消防工程、金属门窗、建筑智能化等专业内容的;违法发包幕墙工程、外立面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或直接向专业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的;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要求该工程的铝合金门窗、外墙涂料等专业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以违法发包实施行政处罚。

  (二)强化施工承包行为

  1.严禁转包行为。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不履行管理义务,只收取管理费的;将收到的大部分工程款转给自然人,并由自然人直接支付建筑材料、劳务工资等费用的;劳务分包企业出借资质行为,只收取管理费,不履行合同业务的;将项目结构主体及安装工程,转包给只有劳务资质的公司施工的,以转包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严禁违法分包行为。以项目部的名义签订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及劳务分包合同,款项由个人支付的;将模板、砌筑、混凝土等劳务作业分包给个人的;将挡土墙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分包给相关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中,劳务分包企业都计取了周转材料费用的;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劳务企业的,并且向劳务公司支付塔吊租赁费用的;将脚手架劳务作业分包给自然人的;将安装、防水、消防工程以及模板等周转性材料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公司的;与个人签订塔吊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个人组织实施塔吊装拆的,以违法分包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禁出借资质与挂靠行为。自然人存在挂靠行为,以某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某公司存在出借资质证书行为,其允许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以出借资质和挂靠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强化监理单位尽责

  1.规范监理单位责任。严禁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谋取非法利益,降低工程质量的行为。

  2.规范施工现场监管。项目总监到岗履职,施工期间监理日志必须签字;监理例会签到表不得由他人代签。

  (四)强化公建项目监督机制

  1.严肃考勤制度。在项目工地安装考勤机,明确建造师、五大员、监理人员每月需到岗22天44次以上,总监每月8天16次以上,建造师、总监缺岗一天扣违约金5000元,五大员、监理人员缺岗一天扣3000元,同时扣违约金清单报市政府领导并移送市财政、市审计作为扣违约金依据。

  2.严肃抽查机制。把常规性抽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结合起来,开展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原则上每月随机抽查2次以上,对抽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工程项目要加大常规和专项监督执法频次;在抽查现场必须填写《鹰潭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检查表》,由检查人员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人员签字确认并记录备案,与考勤制度同步。

  3.严肃押证制度。已押证书原件除遇企业资质核查、升级、年检和换证等特殊情况一律不予借出,确保与中标通知书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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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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